女子遭公司无故开除后,公司竟赔偿122斤硬币!结局来了......
无故开除员工在先
又对赔偿金一拖再拖
直到被法院执行
竟将1万元换成122斤重硬币!
这是故意的,还是?
千万别以为耍一下小聪明
没什么问题
要是触犯了法律
该罚的,一个都逃不了!
今年5月
小兰入职长沙一家公司
双方约定
试用期工资为7200元一个月
可才上班十多天
小兰却被公司无故开除
经劳动仲裁
公司仍不支付小兰工资和赔偿金
经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后
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
前几天
当地法院执行干警陪同小兰
来到被执行人办公地
看到这样一幕
办公室内桌上、地上摆放了大量硬币
面额为一角至一元不等合计一万元
原来,这百余斤硬币
竟是该公司老板指示员工
通过多家银行特意兑换而来
用以支付执行案款
一元硬币重6.1克
五角硬币重3.8克
一角硬币重1.15克
一万元硬币>122斤!
最后,执行干警陪同小兰
现场清点硬币并存进了银行
此案执行完毕
但是……
事情还没完!
9月22日,当地法院执行干警
来到该家健康管理公司
就其蓄意兑换硬币
以支付案款的行为予以惩处
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罚款5000元
法院认为,硬币不属于本案被执行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使用的货币,其蓄意兑换行为具有明显的消极对抗执行意图,让执行干警及申请执行人现场点收硬币的举动系对司法资源的浪费,亦是对劳动者尊严的践踏,故被执行人上述行为属于以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应予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公司消极行为,网友也纷纷发出自己的意见:
说说你工作中
都遇见些什么奇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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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澎湃新闻”“共青团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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